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转运、贮存、处置各类危废,要求各类危废转运、贮存过程中包装严密、规范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加强责任监管人员,责任到人,实行考核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量及运输时间要有记录档案。并于2024年8月开展了土壤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三门峡戴卡大轮型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对“三门峡戴卡大轮型技术改造项目”作出以下公示: